高层无负压供水设备给水管道布置方法
高层建筑无负压供水设备给水管道布置与建筑的性质、结构、用水要求、配水点及室外给水管道位置及给水方式有关,同时还要受供暖、通风、空调及供电等其他建筑设备工程专业设备及管线布置因素的影响。
1.给水管路图式
给水管路图式与高层建筑采用的供水方式、加压设备设置位置、建筑和结构的布局有关。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形式:
(1)上行下给式。这种方式是将给水水平干管设于各分区上部技术层或吊顶内,自上向下供水。 该方式适于高位水箱给水系统,由于供水管路较下行上给式短。水头损失小。
(2)环状式。 对供水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高层建筑,各分区内无塔供水设备的水平干管和立管相互连接成环,组成环状水平干管或环状立管(或水平干管和立管均组成环状)。
(3)下行上给式。这种方式是将给水水平干管敷设于地下室顶棚、室内管沟、各分区下部技术层内(或各分区底层的吊顶内),自下向上供水。该方式适用于无水箱给水和底层直接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方式。若建筑采用高位水箱给水方式,将给水管路布置成下行上给的管路图式,则会由于供水设备的管路长,水头损失大,而需提高高位水箱的设置高度。
2.给水管道的布置要求
(1)保证管道不受损坏。给水埋地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穿越时,应与有关专业协商处理。 给水管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若必须穿过时,应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①软性接头法,即用橡胶软管或金属波纹管连接沉降缝、伸缩缝两边的管道。此法适用于水温低于80℃的管道。
②丝扣弯头法。在建筑沉降过程中,两边的沉降差由丝扣弯头的旋转来补偿,适用于小管径的管道。
③不影响生产安全和建筑空间使用。给水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房、通信机房、大中型计算机房、计算机网络中心、音像库房等遇水会损坏设备和引发事故的房间。
④活动支架法,即在沉降缝两侧设支架,使管道只能垂直位移,不能水平横向位移,见,给水管道不允许布置在烟道、风道和排水沟内,不宜穿越橱窗、壁柜、木装修,并不许穿过大、小便槽,且立管应离大、小便槽端部不小于0.5 m,给水塑料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明设的给水塑料立管距灶台边缘不得小于0.5 m,距燃气热水器边缘不宜小于0.2 m,达不到此要求时,应有保护措施。建筑物内埋地生活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应不小于0.5 m,交叉埋设时应不小于0.15 m,且给水管应在排水管的上面。
给水管道不得防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易引起燃烧、爆炸和易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上面。并应尽量避免在生产设备上方通过。
当给水管结露会影响环境,引起装饰、物品等受损害时,给水管道应做防结露保冷层,防结露保冷层的计算和构造,按现行的《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执行。
⑤便于安装维修。管道与管道、墙、梁、柱及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