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遂宁市成功申报成为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成为四川省唯一入选城市。按照遂宁市委“强化规划引领”的要求,市规划局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经过半年多的紧张工作,《规划》于2015年12月21日通过了由多位全国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2015年12月23日,《规划》成果通过市规委会审查,成为国内首部出台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为遂宁市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从试点走向示范提供了技术支撑。
《规划》研究范围为遂宁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1317平方公里。《规划》立足遂宁地方特点与市情特征,提出以“国家海绵城市典范”为总目标,将遂宁建成全国三大示范:一是浅丘平坝地区的内涝防治示范,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现“小雨不湿鞋、大雨不内涝”;二是老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坚持水陆统筹、多管齐下,实现“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三是滨江水生态文化示范,坚持生态优先、文化彰显,建设“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和“西部水都”。
《规划》提出多层次的海绵规划策略,统筹“大海绵”与“小海绵”建设。保护山水田林湖格局,强化城市开发边界管控;梳理水系湿地,严格划定蓝线绿线,保护水生态;改造城市河道岸线、治理水体污染,修复水环境;识别城市洼地,全面开展内涝点和内涝风险区防治,确保水安全;适度推进水资源的回收利用,节约水资源;突出遂宁的水景观特色,利用城区近30平方公里的江面和遍布的河湖水系,提升城市滨水空间品质,弘扬水文化。全面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2015年试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规划》明确了海绵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控措施。规划编制方面,完善城市总规,修编城市水系、排水防涝、道路交通、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启动控规维护,在绿地、道路、竖向、市政等专业中增加海绵城市内容,并在图则中增加海绵控制指标;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以及施工图的编制中全面纳入海绵城市内容。规划管理方面,制定《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将海绵城市纳入“一书两证”管理,并融入到项目立项、土地划拨或出让、开工建设、工程验收等环节中。
《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遂宁市海绵城市设计图则》、《遂宁市海绵城市植物名录》也于同日获得市规委会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