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始施行的江西省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明确,当民用建筑生活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超过城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通常人们所称的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按照水源不同分为无负压供水设备,变频供水设备,因此,二次供水是高层供水的唯一选择方式。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设计及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与人民群众正常稳定的生活密切相关。
根据规定,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且应独立设置,并有建筑围护结构。规程强调,涉及二次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规定,确保城镇整体供水安全。